村民会议是村民集体讨论决定全村村民利益问题的一种组织形式,是村民行使自治权的根本途径。根据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的规定,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。农村土地承包方案等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,原则上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,但在外出人员较多或者村民居住分散,全体村民不易召集的情况下,也可以采取选派代表参加会议的形式。所以,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,简单地说,是指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中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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