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处理?
发布时间:2018-01-17    文章来源: 中国农经信息网   

根据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》和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(试行)>的通知》(农办经〔201219号)规定,这次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,将颁发新的由农业部统一格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。过去各地颁发的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》、《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》等证书统一收回处理。

[责任编辑:张继纲][审核人:bhne]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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