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以前已经分户经营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?
发布时间:2018-01-17    文章来源: 中国农经信息网   

承包期内,承包方家庭成员分户并申请分别签订承包合同的,发包方应当与分立后的农户分别签订,并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。

对于分户后,分别依法签订土地承包合同、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的,按照分户后各户对农村土地的承包现状进行确权登记;未依法签订承包合同、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的,按原承包户进行确权登记。

[责任编辑:张继纲][审核人:bhne]

 
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网站说明 
伊犁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 2011 YLDJ.GOV.CN, All Rights Reserved
联系地址:新疆伊宁市解放路西路1号 邮编:835000   新ICP备05002184号
技术支持:伊犁州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
联系我们:点击这里给管理员发消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