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户私自占用田间路等耕种的土地能否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?
发布时间:2018-01-12    文章来源: 中国农经信息网   

根据国土资源部《关于印发<确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>的通知》(〔1995〕国土(籍)字第26号)规定,乡(镇)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、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(镇)或村农民集体所有。因此,农户私自占用田间路耕种的农村土地不能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,应当按照原承包地块测量的面积进行确权登记颁证。

[责任编辑:张继纲][审核人:bhne]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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