亏损弥补的规定
发布时间:2018-01-11    文章来源: 中国经济网   

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,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所得弥补;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,可以逐年延续弥补,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。

亏损额不是企业帐面反映的亏损额,而是经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、调整后的金额。

[责任编辑:贾正兵][审核人:bhne]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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